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1号),2022年我校共有23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一级学科5个,二级学科8个,专业学位领域10个)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
2022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等,详见《宁波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2月8日至2月28日
2.步骤: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2年3月5日。
2.地点:现场确认具体地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与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获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盖章的《宁波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附件2,密封);
(4)申请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需同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5)《宁波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附件3)1份。
4.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现场确认。
(2)申请人现场确认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学习方式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注册方可生效。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班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一般9月份入学)。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6年内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波大学硕士学位。
具体按《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