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是 1998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 年成为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招生单位。我校现有艺术学门类下五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 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20 年我校继续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报名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于 2017 年(含)7 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跨学科申请者(申请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不属同一个二级学科),
需加试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的尺寸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务必记住自己报名后生成的 ID 码,并按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申报专业方向: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申报专业为学术学位各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山东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duate.sdca.edu.cn/info/1040/2030.htm)中学术学位各专业方向填报。
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 11 月 1 日——11 月 5 日需交验以下材料:①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照4张(含表格粘贴 2 张);③《山东艺术学院 2020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 1)④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艺术学院 2020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用 A3 纸打印,附件 2)⑤《山东艺术学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附件 3)
信息采集
资格审核通过后,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全国统考使用,报名时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对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给《山东艺术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
三、课程学习和考试
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现场确认及交费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课程考试须与我校同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同时进行,基础外语还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 8 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8 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钻研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前交纳第二阶段费用。
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