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友之家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工友之家”)的建立及其活动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它的背后是2.26亿进城务工的农民,它的未来是中国城市化的走向。关注它、引导它,城市的文化将会更加多元璀璨、充满生机;漠视它、限制它,城市文化就有可能成为一部分人的文化而失去增长活力,甚至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农民工文化的悄然兴起预示着农民工在更自觉、更全面地融入城市。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农民进城务工主要是为了找到一个更好的饭碗,那么今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已经开始有了精神的诉求。而这种诉求一定是以文化的形式构成一种集体的表达。
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高,是农村中思想最活跃、最具开放意识和创造精神,也是最有活力的群体。一旦找到生存途径和发展的希望,他们便会迅速地把这种活力转化为对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的诉求,不惜一切去发展生存的空间。这是一种必然。正如“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题辞所言:“没有我们的文化,就没有我们的历史;没有我们的历史,就没有我们的将来。”
“工友之家”是一个新生事物,一个不可忽视的成长力量。它的建立及其活动向我们表明,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融入城市过程中已经意识到必须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并且建立符合中国城市发展的独特的文化。他们是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新锐,是农民工文化的先锋,是新生代农民工思想和意见的代言者、引导者,他们在创造城市的文化,创造属于自己的历史。不仅如此,因为他们代表城市中相当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诉求,体现出城市中一种新鲜的独特文化的萌芽,所以具有一种很强的号召力和吸引力。随着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权益日益合法化、合理化,新生代农民工中的新锐会急速地成长,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忽视的思想、文化力量。
我们应该为农民工文化叫好,击掌欢迎新事物的到来,满腔热忱地支持、鼓励、引导这支城市文化的新军,使其自然和谐地融入城市主流文化,让多元的文化与多元的城市并行,促进农民工群体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毫无疑问,类似于“工友之家”的农民工文化组织,是公益性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民间组织。政府和社会应该给予它相应的法律和社会地位,使它在阳光下而不是在地下生长。赋予农民工文化组织以法律和社会地位的同时也赋予了它社会责任,使它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这对于农民工文化组织的健康发展,对于多元化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的完善,对于减少城市发展中的摩擦、冲突和分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重要的问题在于如何及时有效地引导农民工文化。除赋予农民工文化组织以法律和社会地位之外,农民工文化应该纳入政府文化事业发展的视野,做出具体规划,把政府的文化发展项目特别是有关农民工的文化项目与农民工文化组织的活动有机结合,使其成为推动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应该把农民工文化组织中的人才培养纳入政府城市文化事业人才培养的视野,创造公平的环境和竞争机会,促使农民工文化组织中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尤其应该重视对农民工文化组织中的领导者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党和政府在农民工群体中的思想和意见代表者,在文化的交流互动中,帮助他们更深入地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使他们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农民工的桥梁,并通过他们去引导更多的农民工群体。
国家人口计生委和国务院农民工办公室等35个部委联合发起的“情系农民工、关爱留守儿童——影视文化送温暖行动”把对农民工的文化传播与“工友之家”的农民工文化结合起来形成互动,既增强了政府文化传播的动员力、影响力,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又带动了农民工自身的文化创作。更重要的是,互动过程增强了农民工文化组织的身份感、归宿感,促进了农民工与城市的融合。这类探索具有积极的长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