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首次决定在农民工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该选择怎样的人担任农民工代表,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农民工因其流动性大,工作变动多,农民工代表往往后来不具有农民工身份了,因此,只要能替农民工说话办事的人,不管是否是农民工身份,都可以成为农民工代表,就像代表残疾人利益的人并非一定要是残疾人一样。
福建省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王宜峻 是不是农民工身份无关紧要
如何选举产生出能够真正代表和体现农民工的意愿与利益,同时又具有一定综合素质的各级农民工代表,是我们在选举中应当充分考虑的问题。
首先,该选择怎样的人来担任农民工代表?其实,代表农民工利益的人,不一定非要具备农民工身份不可。只要主动深入了解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反映农民工的意见和要求,能替农民工说话办事的人,都可以成为农民工代表。我们在选举中,应重点考虑谁能真正代表农民工的利益,选出的代表要能真正代表农民工利益,能为农民工仗义执言,并被农民工所接受。至于这个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工利益的人属于哪个“界别”、本身是不是农民工倒是无关紧要。农民工当人大代表,需要建立在科学选举机制上,保证选举出来的农民工代表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工群体利益,不是由哪个选举机构说了算,而应由参加选举的大多数农民工选民决定,要让农民工自己来择定由谁来代表他们的利益。
其次,农民工如何选举代表?现在,大多数的农民工没有当地户口,有的甚至连暂住证都没有,他们将如何参加选举?为了保障农民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产生能真正代表农民工权益的代表,需要修订和完善农民工代表选举细则,正视农民工的流动性,简化或取消户籍所在地的证明手续,简化农民工的选民登记,降低居住条件的限制,尊重农民工选民自由选择选区的权利,从而扩大农民工在公共事务中的参与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浙江教学中心盘和林农民工代表不能局限于农民身份
人大代表其实就是一个群体在国家权力机关的利益代表和申诉人,并不一定就是这个群体里的人,就像我们打官司,如果自己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自己上法庭;如果你认为自身的法律知识不如对方,你可以聘请律师,在法庭上全权代表你的利益。人大代表也是同样的道理。首先,我们应该承认,农民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其中还有不少人是文盲和半文盲,他们不一定有足够的参政热情。笔者的一个小学女同学,初中没有读完就辍学在家务农,后来搞养殖致富,加上父母是村干部,她先后成为县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有一次她跟我聊天说,其实每次人代会只是去吃几餐饭、举举手,选县长、市长她根本不关心。其次,他们没有博弈的能力,从语言表达能力或者游说能力来说,他们显然不如知识分子。再次,他们也缺乏与强权阶层博弈的实力,农民工和农民还在为自己的衣食温饱而辛勤工作,而参与政治也是要付出精力与成本的,在我们现有制度下,人大代表是没有工资的,要他们为参与政治而花费时间和精力显然是强人所难。比如企业家孙大午、湖北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曾上书国务院总理,反映“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他们是付出成本的,这个是农民工或者说农民承受不了的,只有这样的人才有代言的资本。着名时事评论学者乔新生教授给我们上课的时候说,农民的人大代表绝对不仅仅是农民,应该是有良知、同情农民的知识分子或其他人,因为他们比从农民中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参政能力和话语权更大(大意)。笔者是十分赞成这个观点的。笔者父母都是农民,我们这些从农村成长起来的人,无论身处哪个位置,难以改变的是骨子里的农民情结,一旦成为企业家、知识分子,就有可能成为农民工政治利益等方方面面利益的合格的代言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大常委会刘家华农民工代表当然是有农民工身份的
笔者认为,真正对农民工问题有切肤之痛的应该首先是农民工自身,而不可能是农民工之外的别的群体。倘若从农民工中选出的人大代表不能代表农民工队伍的利益,又有谁还能肯定和确保其他热心于农民工问题的人能义无反顾地代表农民工的利益呢?因此,农民工代表只有从农民工自身群体中来产生,才会站在农民工的角度为农民工说话。
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进行身份界定。“农民工”只是一个简单的称谓,涵盖的群体却是极其复杂的。因此,在选举农民工代表的过程中,要准确定位,把握实情,合理地分配名额,选举出真正的农民工代表。具体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合法性原则。这些代表应通过公正、公开的程序而产生,代表的来源以务工地来确定,在某种行业得到广大农民工的拥戴和支持。二是代表性原则。这些代表应从一线农民工群体中产生,现时身份是从事建筑、工业生产、服务等行业的普通农民工,只有选出这样的代表,才可能真正站在农民工的角度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政治意愿。三是应时性原则。农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是很高,一旦当上人大代表,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这些代表还应是一线农民工中的杰出者,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履行职务的能力,能够尽心尽力为民办事。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人大刘建新农民工代表必须具有农民工身份
农民工代表是否一定要具有农民工身份,我认为应从人大决策本意以及农民工自身特点加以考虑。
首先,农民工代表必须具有农民工身份符合代表法立法精神。人大代表结构的广泛性原则要求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经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人大作出在农民工中产生全国人大代表这一决策,目的是为了使人大代表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这一决策本意,就要求农民工代表必须具有农民工身份。
其次,是农民工自身特点决定了农民工代表必须具有农民工身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能代表某个特定群体的利益,反映某个特定群体的意志。而作为农民工代表,首先必须代表农民工这一群体的利益和意志,必须了解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需要,只有具有农民工身份,只有亲身体会过农民工的辛酸苦辣,才知道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最缺的是什么、最需要的是什么,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代表农民工利益和意志,切实为农民工说话办事。
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孙羔民农民工代表主流要从农民工中产生
农民工代表是否需要从农民工中产生,关键是看他能否为农民工说话,反映出农民工的呼声。不是农民工能为农民工说话吗?当然能,但是,不会比农民工做代表更合适。为什么?因为归根到底,人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他处在哪个群体,就为哪个群体说话,维护这个群体的利益,就是维护自己的利益。
自身是农民工,必然知道农民工的辛酸苦辣,提出来的议案、建议,自然会比较贴近农民工的实际生活处境,能够比较现实地维护和保障其权益。当然农民工也可能受自身教育、学识的局限,提的议案、建议不够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他自身的工作环境与要求可能与代表履职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这都可以通过让一些非农民工身份的代表的加入来得以弥补。
总之,农民工代表不排除在非农民工代表中选出,但主流应该是农民工自身,这些代表将不会成为摆设、不会成为花瓶,他们会是千百万农民工最忠实的利益代表,而我们的人大代表中有了这部分人的代表,也会显得更完善,更有代表性。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冯国海农民工中不乏精英分子
我不否认,的确有不是农民工身份的人为农民工说了不少好话,做了不少好事,但这不能成为只要能替农民工说话办事的人,不管是否是农民工身份,都可以成为农民工代表的理由。我国大约有2亿左右的农民工队伍,其中不乏精英分子。在2亿人中都找不出佼佼者,选不出代表来,谁信呢?这只能说我们的一些工作没有做到家。另外,农民工代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完全有能力去从事与其代表身份相对称的活动。不要简单地将农民工与四肢发达、低学历、粗俗画等号,农民工中有各式各样的人才,其中也一定有能担当起代表重任的人才。我们既然口口声声想要产生农民工人大代表,为什么还要从不是农民工中的人选择作为农民工的代表呢?这无形中不是对农民工兄弟姐妹的歧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