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护理在职研究生

长江大学于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机构成立于2004年3月,先后称谓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等,2012年正式更名为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现下设学科建设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质量监控办公室、武汉校区管理办公室等6个科室,具体负责全校的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83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原江汉石油学院),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学位授权层次齐全,学位授权布局点多面广,学位点结构优化合理,导师队伍实力强劲,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等平台建设初具规模,研究生生源结构日趋优化、规模稳步壮大,研究生教育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日臻完备,人才培养质量稳步上升的的良好局面。

长江大学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工程、农业、体育、工商管理、法律、护理、艺术、临床医学等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学位授权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大学科门类,分布于全校25个学院。

长江大学现有博、硕士研究生导师109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65人(含兼职博导63人),硕士生导师1065人(含兼职硕导439人);现有导师队伍中,有“双聘院士”5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9人,“楚天学者”6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1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0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9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22人,湖北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31人。

长江大学现有石油天然气、绿色农业2个“十三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16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培养学科;44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10个国家级和是省部级实验示范中心;10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长江大学在石油科学与技术、涝渍灾害与实地农业、荆楚文化研究等领域具有鲜明特点。

近3年,长江大学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130项,其中自然科学基金151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项,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国家级项目(课题)120项,年平均课题经费突破2个亿。

截止2017年10月,我校接受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生规模达4588人,其中博士161人,全日制硕士2943人,非全日制硕士278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1126人,外国留学研究生80人。

30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创新”、“质量”为抓手,全力打造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截止2017年6月底,我校共授学位9401人,其中博士学位111人,全日制硕士学位6078人,在职硕士学位2980人,外国留学生硕士学位10人,同等学历人员授硕士学位222人。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十三五”期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将继续发扬楚人筚路蓝缕的进取精神,大象无形的开方气度,一鸣惊人的创新意识,上善若水的和谐理念,秉承“长大长新”的校训,谨记“尊重学生、尊敬学者、尊崇学术”的办学理念,牢固树立“壮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创新机制、开放合作”的发展思路,始终坚持“汇聚合力,协同推进;扩大开放,深化合作;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科学研究水平等目标,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大优秀拔尖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开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