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律在职研究生

烟台大学于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次学位授权审核获得硕士单位授予权(硕士点:民商法学和光学),1999年开始招生;2003年获得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授权(招生专业:法律硕士);2005年获批首批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学和物理学;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重 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
烟台大学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法律、农业推广、翻译、工程、药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涵盖142个硕士招生专业(领 域),十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学科门类齐全、结构和布局合理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截止目前,烟台大学共有有博士研究生导师6名,在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10 名,硕士研究生导师 312名;在校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156人、非全日制研究生374人。
近年来,烟台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稳步推 进,取得丰硕成果,研究生导师获评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5名,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8项,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54项;设立省、校两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教育创新与实践基地21个;研究生已获得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1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27项;举办山东省研 究生学术论坛1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