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水利部共同建设高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邯郸市。2003年,由原煤炭部直属的河北建筑科技学院、水利部直属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邯郸分部、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河北工程大学从1978年开始培养研究生,经过30多年的努力,研究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了一个从硕士到博士、学术型到应用型等多层次、开放式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现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权学科为水利工程;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4个自设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覆盖河北工程大学主要学科、专业。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1607人,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占比达到56.3%,位居河北省高校前列。

河北工程大学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科研工作和实践锻炼的平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发展学科9个。建设有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个共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43个,与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等合作共建6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河北工程大学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有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专家2人,河北省高端人才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河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河北省优秀回国人员1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3人,河北省教学名师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47人,柔性引进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有专任教师1358人,教授、副教授70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540人。河北工程大学注重导师队伍管理,完善导师负责制,健全导师分类评聘、分类考核评价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了导师能力提升计划。构建了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理念,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突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建立起了“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机制。现有2个省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每年遴选30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天津大学开展“2+1”联合培养研究生,实行双校导师制。与沧州中捷高新区合作共建渤海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地(院),着力打造京津冀高校资源共享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示范区。连续举行3届全校规模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主办面向研究生的英文学术期刊《Postgraduate's Journa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已出版8期。与俄罗斯、捷克等中东欧国家高校洽谈合作,培养适应“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的高素质人才。

河北工程大学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组织实施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工作,强化了研究生奖助的激励机制。近2年,共投入专项资金500万元,立项支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个、课程和案例库建设项目30个。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做好各类研究生的学籍管理、课程教学、专业实践、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抽检等工作。2016年,我校有7篇硕士学位论文被批准为省级优秀论文,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与当年授予学位数量的比例名列全省第一。在2015、2016年省学位办组织的论文抽检工作中,我校连续两年没有出现“有问题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明显提高。

河北工程大学加强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建设,已修订、完善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32项,编撰完成了《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文件汇编》和《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手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为研究生教育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