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建于1984年6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22所重点大学首批试办的研究生院之一。
1996年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又成为首批正式建院的研究生院之一。 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194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班,1952年开始招收三年制研究生,1978年开始培养学位研究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决定,经教育部批准,2000年6月12日,分别隶属教育部、卫生部、国土资源部、信息产业部的吉林大学、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5所高校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2004年原解放军军需大学并入吉林大学。新组建的吉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科门类更加齐全,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全部十二大学科门类。吉林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各类专业学位授权点26个。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7人(双聘2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8人,博士生导师1213人;在校博士生、硕士生2.4万余人。常务副校长陈岗兼任研究生院院长,崔田任常务副院长,王剑、张宗弢、黄忠民、禹平任副院长,白大范任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下设学位办公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研究生综合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多年来,吉林大学始终坚持以主动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通过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加强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已经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培养质量较高的我国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
吉林大学地处吉林省省会长春市。长春素以街道宽阔、树木繁茂、空气清新而著称。一座座高大的建筑物衬托在莽莽林海中,被誉为"森林城市"。夏天,柳暗花明,气候凉爽宜人;冬天,玉树银花,景象奇妙动人,而室内有采暖设备温暖如春。因此,无论是阳春、盛夏、金秋、寒冬,长春都是读书学习、科学研究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