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

四川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四川师范大学于 1996年获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四川省第一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同时获批中国古代文学、基础数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四川师范大学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4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学科,2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哲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同时还有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成立于1988年,2008年12月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部),2013年4月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是全面负责四川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建设的管理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培养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管理科、院办公室等6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