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成立于2004年,前身是1998年成立的研究生部。学院现下设综合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和在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五个部门。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5年。1998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以来,研究生教育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授权学科数量和研究生教育规模逐步扩大,学科结构布局日趋合理。学校现有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学科专业涉及工、理、文、经、管、法、医、教育、艺术等九大门类,与河北省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现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1个,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700余人。导师中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高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40余人次。近年来,学校实施开放办学战略,一大批来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成为学校的校外导师,与校内导师合作,进一步提高了学校的研究生培养水平。
通过推行精细化管理和多年的培养实践,学校已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初步形成了思想稳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和就业能力双突出的研究生培养特色。专业型研究生在校期间得到校内外导师的合作培养,拥有半年以上的实践锻炼机会,课程体系中含有国家认定职业资格教育内容,就业能力得到有力提升。为多渠道培养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河北科技大学支持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并已连续多年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学力是指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完成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硕,只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所获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学位网查询。
一、申请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学位程序
(一)学位课程考核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者,由申请学院分配导师,制定培养方案。申请者根据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开展学习。
(二)学位论文
通过国家统考及课程考核合格的学位申请者,可申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三)学位授子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三、培养年限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专业学院同意后最多延长至六年。超过六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同等学力申硕学科专业目录
同等学力招生专业:机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