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随着教育领域内的****日益加深,高校也成为了职务犯罪,贪腐行为的高发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工作要充分发挥“走基层,转职能,改作风”,将其作为纪检工作的保障。关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本位回归本能的问题,不仅要以党的先进思想作为引领,还要充分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根本,创新机制改革,灵活运用工作方式,落实工作效果为目标,保证高校纪检检查工作职能本位回归,推进反****工作不断发展。
论文关键词 高校纪检 反腐 工作职能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开展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反腐工作,誓要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全国范围内,无论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都进行了“打老虎”、“拍苍蝇”,并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做工作部署时,明确职责,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而且强调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要过硬,要廉洁。巡查组也多次深入高校进行调查,作为反腐工作的重要一环,高校纪检机构和工作人员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能够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将高校反腐工作提上新的台阶,使纪检监察工作回归本能,是一项紧迫的研究任务。同时,要站在新的战略高度,看待和履行自身职责,本着不渎职、无愧党、新发展的内涵,得出新的研究结果,不仅服务于高校建设,也要服务于全社会。
一、 切实理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和意义
简单上讲,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就是要检查和监督高校的行政领导干部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做好本职工作。关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我国有明确的条例和法律做出过规定,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检查学校党委和行政遵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协助高校党委和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根据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其实它是由高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加强高校组织的监督工作,可以依据职能范围,对违法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和处理,在权限范围内充分行使其监督、执法、问责的权力。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对高校的廉洁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尽管高校属于公共事业单位,但是其从事教学、行政、科研等多种行为,又有相对于其他机关单位较为复杂的机构组织构成,可以说高校中充斥着名利和权利,是一个极为容易滋生****的温床。如果不加以严格管理和监督,不仅不利于高校本身的发展建设,也会极大的阻碍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而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道强有力的屏障,是遏制这些不良现象的有力武器。
二、现阶段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我国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一直以保证教学,致力科研,服务社会的宗旨展开工作。首先,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增强监督意识,对涉及的各种利益行为都参与监督;其次,在不断工作实践的积累中,自身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制定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以制约各种权力,防患于未然。但是,随着我国在教育领域不断的加大投资,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而且学校与社会各种事务紧密相连,情况不断复杂,使得很多事情可以隐蔽进行。再加上金钱名利的诱惑,使得很多人不惜铤而走险,腐化了自身思想道德,不但自己想方设法谋取利益,还相互勾结,以权压法,使高校的****问题治而不绝,一批又一批的人走进了****的大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 纪检监察工作无法有效发挥
高校都是教育工作者,在成立的纪检监察部门里,工作人员基本都来自于其他部门,例如很多从事纪律管理、学校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教务工作的人组成了纪检监察队伍,不仅人员队伍不够专业化,而且也将工作性质混淆,把相近工作或类似工作看成纪检监察工作,这种现象的表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存在概念不清晰的情况,错误的分配了工作内容。
另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被与其他教学工作者同等看待,在高校进行相关工作时,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很多时候在现场行使监督权力时,还要兼顾从事其他工作,使监察工作在落实上不能专心,从始至终。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落实,还会很大程度上放松警惕,规避掉错误和漏洞,使工作收效甚微。
(二)工作方式缺乏变化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形式通常缺乏创新,不能抓住重点。很多时候,监察工作就是简单地到现场监督检查,之后总结审核。但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工作量大时,监督工作不能很好落实或者效果反馈差,使得监察工作流于形式,也就不能从现场发现问题。而审核工作往往很难在汇报的材料上找出瑕疵,不仅浪费了人力物力,还使得工作没有突破性的成绩。作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思考工作方法的问题,了解常规工作的实质,积极采取灵活多变的监察手段和机制,避免被动,要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三)自身队伍综合素质低
在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很多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素质和专业素养都不够高,对职位定位不準确,缺乏职能认识。同时又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法律、审计工作知识,导致了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很难发现问题。还有的工作人员由于没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在工作中打“感情牌”不能尽职尽责,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者会助纣为虐,使得监察工作困难重重。
三、 关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本位回归路径的讨论
面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所处的境地,如何能让其真正回归本能成了能否有效看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在新形势下,也要与时俱进,首先要对本位职能重新进行清晰準确的认识,以党的先进思想作为思想指导,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回归本源,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明确职能,落实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理清监督与被监督的角色位置,充分理解被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权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回归本职,做到监督管理专一,组织纪律严明,对待工作不能一蹴而就,要平等对待,全面监督,重复检查。在工作的同时,要站住角色立场,分清工作内容,始终保持客观存在,履行程序,划清权限,认真执行,做好监督工作。抓住问题主旨,在履行职责上充分发挥问责权限,不拘泥于形式,能够揪出主要矛盾和问题,抛开不必要的包袱,深入透彻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善于抓重点,找关键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首先要充分了解学校内部工作,不仅能够清楚学校主要的工作范围,还要全面的深入局部工作,充分参与。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中,要善于从事情的整体进行把握,找重点,找关键环节,既能有效的实施工作,又能以逸待劳,使工作效果事半功倍。在对待复杂和繁多的工作中,要善于理清头绪,抓住主线,合理分配人力,能够集中精力。遵循“快、準、稳”的工作原则,守住自己的职责边界,充分的参与事件,又不干扰事件,回归职能本位,对职能部门实现监督的再监督。
(三)创新工作方法,灵活多变开展工作
传统的监督方法经过实践检验,不能很好地将工作落实,达不到预期效果。在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主动创新,改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模式,能够利用有限的精力取得更多的实际效果。从老旧的“点对点”的监督工作方法,向重点突破,术业专攻转变;从定期定点检查向灵活多变的方式转变,要丢掉一劳永逸的思想,能够做到重复检查,多角度审查,多方位监督。在工作中还要注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将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灵活、务实、有效。
四、 不断完善自身队伍建设
(一) 健全机构设置
目前,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存在很多乱像,力量薄弱、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整、机构名称不统一、相关制度制定不完善等,都成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重大阻碍。按照《中国共产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高等学校设立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根据调查,有很多学校甚至都没有设置纪委机构,相关工作由其他部门代理执行,严重暴露了高校在纪检监察工作的滞后,也反映了前文提到的工作职能定位不清晰,缺乏专业的工作人员。从机制体制上的发展不健全,也不难窥伺纪检监察相关管理制度落后,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和工作待遇差等问题。所以,完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能够行之有效的健全高校机构建设,统一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的制度。
(二)提高人员工作素养
我国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普遍存在不够专业,自身工作经验少,工作能力有局限性,更加缺乏全面型人才。没有兵的将军怎幺能打仗,所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养也是一项重点工作。要针对性的招聘专业人员,有系统性的培训多面手,有方向性的训练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另外,要注重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保证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在办案时能够秉公处理,本着执政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将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自律建设
作为纪检机构,不仅要充分落实对职能部门的监督,还要实现高度的自律工作。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先保证自己是一个可以秉公办事的组织,才能保证所做的工作都是公正的、正确的。
在加强自律建设方面,首先要有严格合理的管理制度,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好的管理制度也是组织机构能否健康运作的体现,管理制度不仅是制约工具,更是工作的执行原则和準则,这也保证了工作是按制度办事,而不是个人意愿。
另外,对纪检机构也要实行监督。纪检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工作的同时,也要接受来自他人的监督,一个健康的体系就是能够形成相互制约,既避免了权大于法的弊端,又充分达成了工作目的,提高了纪检监督意识。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在十八大的工作部署中,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多方面的探讨,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急需回归本位职能,在高校的反腐违纪工作中树立起一道坚固的城墻。然而,现阶段的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还有很多的不完善之处,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关乎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全局。唯有提升思想认识,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强化工作力度和执法效果,在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的引领下,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才能把职能回归本位,正风肃纪,守护高校,凈化它的美丽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