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儒道两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来源: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17/12/26 0:00:00

论文关键词:儒家道家生态伦理思想


论文摘要:儒道两家在生态环境伦理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本文通过对儒道两家经典生态伦理思想的探讨和挖掘,对于如何看待生态问题,树立正确的生态伦理观、生态保护观和利用观,启发人们对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考,有着现实意义。


进人21世纪以来,资源短缺,环境恶化,水土流失,物种灭绝等种种生态问题已成为任何一个国家及政府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而这些问题已经直接危及到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地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这是对我国多年来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取得成果的总结,也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所取得的重要认识成果的继承和发展。“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的建设不仅需要科学技术层面的支持,更需要思想理论方面的指导。对我国而言,古代儒道两家在生态环境伦理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为实现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与思想源泉。可见,对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环境伦理思想进行总结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思想是中国历史最久、最具影响力的思想之一,它从春秋时期的孔孟到汉代董仲舒,宋代的程朱理学以至近代章太炎,历经历史的洗礼而独成思想体系。


1.儒家爱物的生态伦理原则

从孔子开始,儒学就提出以“仁”为基本原则的伦理思想体系。在这一伦理原则的基础上,儒家把“爱人”延伸到了“爱物”上,孔子讲“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又说舜帝“仁及草木”这都包含了爱物的内容。孟子则明确的提出“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 “仁者爱物”这一伦理道德原则就是中国古代生态文化在儒家思想中的体现。


荀子在《非相》中这样论述“爱物”的原则:“胜任也,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根据荀子的论述,人们应该在实现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人类群体中的其他人,更应该考虑到大自然中的各种非人存在物。汉代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仁义法》论述了这样的“爱物”范畴:“质于爱民,以下至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谓人。”认为如果不热爱动物就不能称为“人”。张载在前人的“爱物”基础上提出了“民胞物与”的着名命题:“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篇》)。在这个论述中,他把所有人类看成天地所生的同胞兄弟,其他万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应该了解热爱万物,使万物与人一样的得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宋代程颖在《遗书》中说:“品物万形为四肢百体。夫人岂有势四肢百体而不爱者哉?”自然万物是人的“四肢百体”因而不仅要以“善”的行为方式去对待自然万物,更要把“仁爱”为基础的道德方式延伸到自然万物身上。


虽然儒家学说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流派且具有理论理念上的差异,但他们都把“仁爱”这一伦理原则扩展到了非人存在物身上,这些论述为我们如何对待非人存在物提供了依据,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2.儒家“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思想

儒家的“天人合一”把人和自然看成一个整体,它的可贵之处在于当它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既肯定了人的主体精神,又强调了人必须顺应自然,把大自然看作是一个统一的生命系统,主张尊重自然界的一切生命的价值,爱护一切动物植物和自然产物。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孔子提出了“效法天道”的理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表现为一种自然秩序,圣人的言行就是对自然秩序的遵从。同时,人与天相通:“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论语·宪问》)。天是人生命的本源和主宰,所以也是人的道德是非的仲裁者。


孟子则提出了知天”、“事天”论。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人性本于天,人的本质也就是天的本质。“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事天是对自然万物的帮助,“顺而不害”,他是人对自然的热爱,也是人的道德修养所要达到的高级境界。通过认识万物—“知天”在落实到实践中—“事天”,孟子完成了认识上的“天人合一”到实践中的“天人合一”的过渡。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阴阳义》中这样论述:“天亦有喜怒之气……与人相符,以类合之,天人一也。”认为天和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人和自然有高度的一致性。程颖说:“言体天地只化,已剩一体字,只此便天地之化,不可对此个别有天地。”认为“体天地之化”的“体”字是多出来的,因为人本身就是“天地之化”,“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宋元学案·明道学案》)。宋代的张载总结前人学说,终于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儒者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认为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人是自然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总之,中国古代的儒家学者,虽然有“唯物”、“唯心”之分,“理学”、“心学”之别,但他们在论述“天人”关系这一问题时,都普遍认为“天地”是人和自然万物的孕育者,人和自然万物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在肯定了人的主体精神的同时,又强调了人必须顺应自然、效法自然,与自然合二为一,以期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


3.儒家生态道德行为准则

除了“仁”之外,儒家在伦理道德行为上提出了“孝”的理论,孔子把“孝”延伸到了保护生物方面。“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这是他在保护动物方面的行为,认为不以其时伐树,不以其时打猎,是残害生物的行为,是“不孝”。曾子引用孔子的话说::“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孝经》)[6〕孔子和曾子把保护自然提到了“孝”的道德行为的高度,把不合时宜地滥伐幼树,捕杀幼兽的行为斥之为“不孝”,在一定层面上具有保护自然的实际意义。《孟子·梁惠王上》中有这样的论述:“不违农时,谷物不可胜食也;数署不人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王道之始也。”这是在有关资料中引用最多的论述。强调给自然生态以修养生息的机会,恢复自然的再生产能力,避免资源枯竭。使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进人良性循环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护生态平衡的意义。而从《夏小正》《礼记·月令》到汉代的《淮南子·时则训》都可以找到类似的记载。


我们可以看出,古代儒家所主张的生态道德行为准则可以简略地归纳为一种“时禁”。作为一种关注人间社会的维持和人类的普遍生存,而不仅仅是个人修身养性的学说,古代儒家学说不是普遍地禁止或绝对地非议杀生—猎兽或伐树,而是认为人们有些时候可以做这些事,有些时候不可以做这些事。人的生存固然离不开自然物,人在自然界也居主动地位,但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它们做任何事情。在此的要义不是完全的禁欲,而是节制人类的欲望。


二、道家的生态伦理思想

从老子开始,道家就把自然作为哲学研究的对象。在研究自然的同时,体悟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在这些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自然无为”的哲学。


1.“道通为一”的整体自然论

在老子哲学体系中,人和天地万物都是以道为本原,道是自然与人存在的共同基础,也是人与万物的共同本质。“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还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即是指宇宙万物的存在,又指宇宙万物的规律—自然而然。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老子主张人应该协助自然发展,而不是自以为是,任意而为。“以辅助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为者败之,执着失之”。


老子还认为人与天是统一的,在这个统一体中,人只是万物的一部分,人既不是自大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无所作为的臣服于自然。“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的存在和宇宙自然的存在一样伟大。

庄子发展了老子的学说,提出“万物一体”“道通为一”的思想。“夭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 “形全精复,与天为一”(《庄子·达生》)。这是道家的“天人合一”论。庄子认识到了人和自然的统一性,他认为回归自然,顺应自然,“顺物自然而无私容焉。”是人生最明智的选择,在《庄子·应帝王》)中他讲了一个“混沌凿七窍”的故事。这是一个“以人灭天”的例子,人类想用强力变更或改造自然以符合自己的意愿,结果只能导致自然本身的死亡,这对于现代工业文明造成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有益的警示。


2.“知常、知止”的生态准则

知常,也就是知“道”,知本。老子说:“知常则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德道经·十六章》)常是自然规律。庄子把“常”解释为:“莫力之为而常自然。”(《庄子·天地》〕遵循这种自然规律就能“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庄子·缮性》。如果违背自然之常而肆意妄为就会导致凶灾。

和“知常”相联系的是“知止”。老子说:“知止可以不殆。”(《德道经·三十三章》) “知止”是要认识到人的行为应该有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就危险。在人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中,这个认识是十分重要的。自然生态是一个有机的系统,现代系统论认为:一个系统可以在一定阂值内波动而保护平衡,超过这个值,系统就会崩溃。自然和社会系统都是如此。“知止”就是要求人在利用自然时必须限制自己的欲望,有所为,有所不为。“知止”表现在人的行为是“不妄作”,表现心理上是知足。老子说:“知足者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德道经·四十四章》。从反面说,人类对自然的破坏总是源于人的欲望“不知足”。“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德道经·四十六章》)现代世界的资源危机、能源危机与发达国家形成的浪费型消费模式有密切关系。人类如果不对自己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进行一定的限制。就不可能建设一个人和社会、人与自然共同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关系。所以老子提倡:“圣人去甚,去奢,去泰”(《德道经·二十九章》)明智的人应该去掉奢侈浪费,去掉那些极端过分的行为。


道家的“知止”“知常”,为现代人从哲学的事业正确的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提供了丰富多才的文化资源。


3.道家崇尚自然的生态价值观念

道家哲学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崇尚自然,与生态文明的价值观是相通的。现代社会人们为什么把追逐富贵名利作为幸福?道家对这个问题有十分独到的见解。《列子·杨朱》借杨朱与孟氏的对话说:“人为什么要名?”曰:“以名者为富。”既富之后为什么还不停止?曰:“为死”。人既死要这些有什么用?曰:“为子孙”。所以人们“争名于朝,争利于市。”为的是升官发财,福寿双全,子孙发达,这种欲望驱使人们不断奋斗,永不满足。这种欲望实际上是人生存的生物本能的发展。它的存在无可厚非。但这种欲望的过度膨胀却会对社会,对自然以至对个人自己造成危害。老子就此对人发出警告:“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持而盈之,不如其己”。贪得必失,这是社会生态的一个规律。“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德道经四十四章》“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那些拼命追逐富贵名利的人,往往从个人的私欲出发,不顾他人的利益,不顾社会的整体利益。不能以一种远大的胸怀来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结果必然是受到他人的报复,社会的报复,自然的报复,“自遗其咎”。


庄子学派把这种价值观发展为“重生轻物”和“法天贵真”的思想。“重生”是重视生命的价值,“轻物”就是轻视物质的享受,也就是轻视富贵名利的追求。人世间基本观点“不以所用养害所养”。(《庄子·让王》)川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用来养育生命的。如果把物质财富当作人生的目的而把生命作为追求财富的工具,那就是本末倒置了。“能养生者,虽富贵不以伤其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今世人居高爵者,皆重失之,见利轻之轻身,岂不惑哉!”(《庄子·让王》)人类自进入阶级社会,追求物质财富,成为普遍的价值取向。其出发点最初只是为了改善人类的生存条件,能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这是它积极的作用。但其负面作用却不容忽视:它是人类各种争夺、战争、杀戮的主要根源。道家从人的生命存在的角度,认为这种追求是“危身弃生以殉物。”道家提倡“身重于物”提倡生命自身的价值,对于那些追名逐利而丧失自我的人无疑是敲响了警钟。


“法天贵真”是提升人的精神生命或理想人格的价值。“法天”也就是“效法自然”,“贵真”是尊重真实的生命,即是人性之真。“真有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愚者反此,不能法天而恤于人,不知贵真,碌碌而受变于俗,故不足”(《庄子·渔夫》)愚人不知道生命的真正意义,溺于人情俗务,殉物无厌,所以永远也感到不满足。明达人能够知生命之真,也就能达到与自然精神合一的境界。“至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虚无恬淡,乃合天德”(《庄子·刻意》)合天德的境界不是儒家说的道德境界,而是一种自然审美境界:“备于天地之美”。


同样是崇尚自然,老子重点阐述人与自然的正确关系,人世间行为的正确原则。庄子则以回归自然来获得人性的自由,或者说克服社会环境所造成的人的异化。道家崇尚自然的价值观,“道通为一”的整体自然论,“知常、知止”的生态准则,在中国哲学、科学和文化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它的人与自然统一的思想,是今天生态文明建设的智慧源泉。


总之,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以东方人特有的仁慈与睿智,用整体的、有机的和辨证的思维方式,凭借直观的生命体验,思考和感悟人与自然的休戚相关、生死与共的关系,形成了其独特的东方生态智慧。在天人失和、环境危机日益严峻的今天,重视和挖掘其独特的生态环境伦理价值,对于我们今天正确看待生态环境问题,启发人们对十七大所提出的“生态文明”的思考,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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