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25000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长沙市
一、培养目标
长沙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报名
法律在职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选择报考点须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公告,可查看各省(区、市)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2.在湖南省报考长沙理工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本省考生只能选择我省市州报考点报考,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其他省考生可以参照该省相关规定就近报考。
(二)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以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以通知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大部分省份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请考生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报考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在校研究生在截止日期前未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不准予考试。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硕士学习阶段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放就业单位的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其他考生选择“非定向就业”。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0)已被长沙理工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地点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2)在湖南省报考长沙理工大学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南省市州报考点网上报名,并到本人网上所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
(3)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不接受校外在职人员和外校应届生报考外校。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并提交复印件(写上报名号)。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完成缴费和采集图像者,报考无效。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3)长沙理工大学自命题科目:其他非统考科目均由长沙理工大学自行命题,考试大纲见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7.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试成绩查询方式请注意查看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公告。
8.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长沙理工大学自定,复试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长沙理工大学法律硕士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列入招生简章)。
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请提前联系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直接公布,不再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9.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为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7)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8)其他特殊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要求的相关证明和证书。
六、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研招办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七、体检
体检时间:复试考生体检时间、要求由长沙理工大学在复试报到时予以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学制
长沙理工大学法律(法学)学制:2.5年,学费10000元/年。最终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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