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院

1952年6月,华东政法学院建校,设立法律系。2003年5月,学校以原有的法律系为基础,建立法律学院。

法律学院是华东政法大学的传统、主干法学院,是第一批“上海市高校法学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个“教育部应用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是我校唯一一个“教育部中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育基地”建设单位。曾荣获上海市模范集体(2015)、上海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9)、上海市教卫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上海市总工会“模范教工小家”等荣誉称号。

法律学院设立民商法、刑法、法制史、法理、宪法、行政法、民诉法、刑诉法、立法学、法律文书等10个教研室作为本科教学的组织机构。根据章程,由法律学员全院专业教师选举设立学院教学事务委员会,作为本科教学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机构。

法律学院现有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6个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其中,法律史学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学科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学科为校级重点学科。设立了法律史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等24个科研机构。其中,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刘宪权法律服务创新工作室获得上海市总工会命名劳模工作室,上海市教育系统首批劳模工作室。

法律学院现有专业教师10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1人,教授35人,副教授37人,10人担任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会长、副会长。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的有: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3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马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家组成员4人(首席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3人;上海市领军人才7人,上海市教育功臣1人,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1人,上海市级教学名师4人,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7人,上海市“曙光学者”8人。

法律学院承担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列明的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的前8门课程教学任务。这八门课程都是国家或上海市精品课程,包括1门国家精品课程(中国法制史-2007),7门上海市精品课程(刑法学-2004,法理学-2005,刑事诉讼法-2007,民法学-2007,民事诉讼法学-201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6,宪法学-2016)。法律学院合计有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上海市精品课程。

法律学院教师自编教材,其中国家规划教材7部,上海市优秀教材18部。法律学院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上海市教学成果奖8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法律学院获得上海市重点教改项目6项。

华东政法大学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29项,其中,重大项目 5项,重点项目 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15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9项,其中,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3项,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1项,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2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2项,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