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38000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上海市
学校介绍:
上海财经大学已有近百年历史,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在全国财经院校中,我校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也是首批设立社会科学(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之一。1996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7年,学校进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行列。
上海财经大学目前拥有会计学、财政学、经济思想史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金融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拥有4个财政部重点学科、6个上海市重点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会计与财务研究院3个国家级基地;并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4个博士后流动站。其中,国家学科目录内批准的学位授权点24个,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36个本科专业。
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依托上海财经大学的雄厚学术优势,学习先进的知识成果,建设和谐企业,和谐政府及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上海财经大学的师资力量,打造企业、政府及社会管理精英,塑造管理新理念,提升各级、各部门规划和管理水平。
社会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免试入学、资格审核;入学时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满2年;
在职研究生教学特色:
◆系统硕士教育:90年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以按规定次数多次参加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免试审核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严格的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
◆共享财大资源:参与讲座、论坛、沙龙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财大资源平台。
教学管理:
◆学制: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学习期限为两年。
◆收费标准:38000元
◆学习方式: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上课时间:每周末上课一天
◆上课地点:上海财经大学武东路校区同新楼
◆学籍管理与证书:
学籍管理:由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编号管理并存档。
申请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者免试入学,具体方法:
1.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三张。
课程设置:
学位公共课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西方经济学 |
英语 | |
学位必修课 | 社会学理论、社会学研究方法、人类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学史 |
专业必修课 | 组织行为学、公共行政管理、公共政策研究机关管理与公文写作、公共关系学、危机公关 |
案例分析专题讲座 | 安全部门管理制度研究、社会保障专题、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题心理咨询与辅导专题、社会心理学专题 |
考前辅导课程内容介绍:
以下课程全部免费,书本资料费自愿购买。
内容一、借鉴考辅机构的英语教学方式,由上海财经大学经验丰富的教授级师资为同学们讲解同等学力英语,为学员的申硕之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内容二、邀请经济学综合大纲编委给当年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学员根据考试大纲进行60个课时左右的串讲。经过我们经济学综合考前辅导的通过率是全国的2.8倍。
全国统考课程辅导:
同等学力英语、专业课综合串讲
【全国统考课程辅导设置】
学科 | 班型 | 课时 | 费用 | 内容 |
英语 | 基础班 | 16 | 价值380 | 词汇精记 |
16 | 价值380 | 长句语法 | ||
40 | 价值780 | 基础巩固 | ||
强化班 | 16 | 价值380 | 快速阅读 | |
16 | 价值380 | 翻译写作 | ||
48 | 价值780 | 模考精讲 | ||
串讲班 | 84 | 价值1880 | 系统强化 | |
20 | 价值666 | 模考串讲 |
学科 | 班型 | 课时 | 费用 | 内容 |
经济 综合 | 精讲班 | 16 | 价值360 | 西方经济学 |
16 | 价值360 | 国际经济学 | ||
16 | 价值360 | 货币银行学 | ||
8 | 价值180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
8 | 价值180 | 财政学 | ||
串讲班 | 64 | 价值1680 | 考前重点讲解 | |
8 | 价值300 | 考点预测、押题 |
颁发证书:
◆学员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考试合格者,发给由上海财经大学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申请学位者,在修满12门课后,需参加全校组织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加考。
◆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课程学习,考试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授予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法学硕士学位。
其它说明:
1.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3.学费可通过银行汇款,请在备注栏中注明"上海财经大学××学费"。
4.申请硕士学位按我校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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