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1983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复办上海大学(简称原上海大学)。
1994年5月,新的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
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朔到始建于1978年12月的复旦大学分校法律系和建立于1988年的上海工业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5人,其中教授14人、副教授20人,博士生导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4人。现有“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3人,“双千计划”2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现已形成一支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学院现有法学本科专业1个;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法学、非法学)学位授权点;拥有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金融学等2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名左右,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75名左右。
法学院现设1个知识产权学院和6个教研室:法理与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和国际法教研室;另设2个校级研究中心:上海大学港澳台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大学ADR与仲裁研究院;9个院级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东亚比较法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产权法治研究中心、影视法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和竞争法研究中心。
法学院教师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取得了丰硕的教学研究成果。近年来,出版专著、教材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和CSSCI其他学术期刊以及SSCI上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获得科研经费两千多万元,获得省部级、厅局级科研奖励数十项。
法学院坚持国际化办学方向,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芬兰、日本、韩国等国的著名大学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师生赴国外进行交流和学习,并接受海外学生来我院学习和培训,目前有外国留学生4人。国际化已成为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品牌。
几十年来,法学院已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培养了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法学双学位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1万5千余人。最近几年,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每年有超过35%的本科毕业生进入国内外著名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35%以上的本科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为国家法治建设中的中流砥柱,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2008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进行了首次“东方大律师”的评选活动,最后评出的十名“东方大律师”中有4人是上海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校友,还有其他多名校友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
法学院的愿景是到2020年,将法学院办成一个特色鲜明、全国知名,在上海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学人才培养与研究基地。学院将坚持创特色、重实践、国际化的办学模式,聚焦产权法治研究,发展交叉学科和特色学科,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培养应用型的卓越法律人才。
(以上信息截至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