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法学院

19世纪末,盛宣怀先生和一批有识之士秉持“自强首在储才,储才必先兴学”的信念,在上海创办了交通大学的前身——南洋公学。1920年12月14日始定名为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可以上溯到20世纪之初南洋公学时期的政治特班。南洋公学于1901年举办政治特班,由蔡元培先生主持,在当时,科举制度还没有废除,为了给处于大变革时代的中国社会培养具有现代学识的治国人才,特班“专教中西政治、文学、法律、道德诸学”,开设了宪法、国际公法、行政纲要等课程,从而使南洋公学成为首批开展近现代法学教育的中国高等学府之一。

南洋公学时期的政治特班

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作为特班的主任教授,曾在徐汇校园播下了科学、理性、兼容并包的种籽。“钦字第壹号”法科文凭获得者王宠惠先生自北洋大学堂毕业后,立即被南洋公学聘任为教师并派遣到日本和美国留学,从此以律政才识享誉海内外。特班学生中的佼佼者黄炎培先生,就在延安的窑洞里,围绕王朝兴亡周期律的问题与革命领袖毛泽东进行了一次意味深长的对话,使民主化的社会诉求得以升华为国家制度设计的理念。这就是南洋公学师生的三个代表,分别象征着科学、法治以及民主的时代精神。此外,为助长变法改制与社会进步,南洋公学在译介国外法律与法学著作方面亦领风气之先,在商务印书馆创始人、时任南洋公学译书院院长的张元济先生的主持下,首次成系列地翻译了一批国外重要的法律和法学文献,其中,曾在特班研习法律的近代中国著名文化大师李叔同先生所翻译的《法学门径书》和《国际私法》亦在其列。

恢复法学教育,蛰伏积蓄

上海交通大学于1986年设立了法学教研室,逐步恢复交大的法学教育事业。1992年开办法学本科专业,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正式开始了法学专业教育的历史。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这期间,法学教育处在探索阶段,逐步在师资、科研、教学、学生培养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

成立法学院,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根据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上海交通大学于2002年6月成立法学院,并投资2500万元进行一期建设,开启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育发展的新阶段。从这一年,法学院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一跃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法学院之一。在坚持本科教育这个中心的同时,法学院在最短的时间内,先后取得了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7年7月31日,廖凯原基金会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捐赠协议,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总额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资金用于建设一流法学院,以在交大徐汇校区建造新法学大楼、延揽法学名师、塑造学术品牌、培养治国之才和学术精英,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发展开创了全新的机遇。2008年9月20日,“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同时冠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以铭志廖凯原基金会的义举。

2010年7月,上海交大法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0年10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被教育部批准为上海地区唯一入选全国法律硕士类的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获准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在努力进入主流的同时,法学院还积极开拓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国际化道路。2010年,法学院同时开设了独创性的“3+3”法科特班和面向海外留学生的中国法硕士项目。法科特班的实践获得了教育部的肯定,目前已从本院招生逐步扩大为校外招生。而在中国法硕士项目的基础上,法学院已全面设立了各类国际项目。2012年秋,首批攻读S.J.D.学位的留学生入学。

2011年初,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上海交大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点覆盖所有的二级学科,至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法律教育层次更上一个台阶。同年,交大法学院获批上海唯一的国家级法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批,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应用-复合型”基地和“涉外型”基地。同年,《交大法学》获得刊号作为学术杂志正式发行。

依照上海交通大学的发展规划,法学的定位是交大的未来优势学科和强势学科,是交大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大文科建设“有选择追求卓越”的重点之一。为实现交大发展的既定目标,凯原法学院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且廖凯原基金会的捐赠也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法学教育发展开创全新的机遇,这些都为将交大法学院建设成国内一流的培养法学精英人才的法学重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