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山西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6年8月,根据高教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山西大学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迄今,法学院已招收了20余届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本科生、法律大专生,累计培养高等法律人才5000余人,成为山西省最大的培养多层次、高质量法律人才的基地。2018年,山西大学法学院获批一级学科博士点。

山西大学堂早期的文、法、工三科之一。1931年,山西大学堂正式更名为山西大学,所设文、法、工三科改为三个学院,其中,法学院为山西大学规模最大、毕业生人数最多的学院。这一时期,涌现出毕善功(英)、刘少白、冀贡泉、梅汝璈、杜任之、程谷梁等众多国内外著名的法学先驱。建国初,随着全国高等院校的调整,山西大学法学院被并入北京一些重点院校。1980年,山西大学法律系经教育部批准建立。1996年8月,根据高教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改系建院。

办学成果

1993年以来,法学院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师生执著进取、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法学院气象焕然一新。在2004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对全国361所高校法学学科排名中,山西大学法学学科列全国第24位。2006年7月,山西大学法学院迎来了她的百年华诞!山西大学法学院拥有的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九个二级学科。

机构设置

经济法学研究室、民商法学研究室、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室、法学理论研究室、诉讼法学研究室、国际法学研究室、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WTO咨询服务中心、司法鉴定中心、欧洲法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物证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

学科建设:本科专业(1个)——法学(设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专业 (10)——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含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法律史、环保法等;法律硕士。

师资队伍

现有法学专业教师46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5人,40岁以下教师全部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8人,从法律事务部门和国内外法学界聘请兼职教授62人。

人才培养

法学本科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为全国高考第一批B类录取的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法学院在校生1161人,其中研究生411人(含法律硕士),本科生750人,已毕业19届本科生、大专生、硕士研究生共计8000余人,成为山西省最大的培养多层次、高质量的法律人才基地。

经过百年校庆洗礼的山西大学法学院,在新世纪的征途上,将一如既往地与国内外大学法律院系同仁和法律界人士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全国一流的研究教学型大学法学院,造就一流的法律人才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