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1995年,天津财经学院法学系宣告成立并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法学专业教育开始正式起步。2004年,更名为现今的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2009年法学院下设经济法系和民商法系,设置四个专业方向,即经济法、金融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两个硕士点。
法学院汇聚了一批掌握法学前沿动态、科研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师。法学学科现有专职教师38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7名,占教师总数的45%。博士和在读博士21名,占教师总人数的55%;具有国外留学、研修经历的教师10名,约占教师总人数的26%。法学学科依托天津财经大学的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优势学科,开展法学与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方向集中于金融证券法、公司企业法、国际税法、诉讼法等方面。法学教学注重将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成果作为教学内容的特色,继而满足新形势下培养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
高水平的师资,培养了高素质的学生,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其中从事金融法工作的毕业生人数约占50%。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出国深造等。学生社团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Sunny纸装社和"真颜"话剧社,在高校同学中具有较高影响力。
法学院秉承:"执德搏远,致知允明"的院训精神,开拓美好未来。

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6名,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9名,在读博士4名,具有硕士学位的21名,且有7名教师有国外留学、研修经历。

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民商法3个专业方向招收本科生,具有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有经济法和国际法2个专业招收研究生,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院现设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和理论法学四个教研室,分别承担法学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两个专业硕士点的学位课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法学院是一个朝气蓬勃、积极向上、开拓进取、创新务实的教学和科研团队,历经十多年的建设,从无到有、由小渐大,在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学术交流、学生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就。

但是,相对于本校其他传统专业以及许多同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还较为年轻和幼稚,而这也正意味着学院有更深远的发展潜力和更广阔的上升空间。学校正拟全力发展财经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将在法学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和支持,法学院将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合格法律人才的现代化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