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的前身为“宁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成立于2002年,为了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凸显学院的办学功能,2009年学院更名为“教育学院”。设有教育系、心理系、教育技术系,以及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育技术研究所、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等教辅、研究机构。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118平方米,实验室面积1428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272万元。

截止2018年3月底,教育学院有教职工73人(含高教所3人)。其中,专任教师56人,教辅13人,职员4人;专任教师中,博士23人,在读博士4人,硕士28人;教授16人,副教授19人。师资队伍呈现良性发展态势。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教育学院的学科专业结构逐步完善,现已形成涵盖本科、硕士、博士层次的培养体系。现有民族心理与民族教育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下设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技术学、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4个本科专业。

在多年的实践探索中,教育学院形成了“教研结合,以教促研,以研促教”的办学思路,整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现有自治区精品课程3门,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1个,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西部一流教师教育自建学科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小学教育西部一流培育专业”建设项目1项。“十二五”期间,教育学院教师共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进校科研经费300万元左右;出版专著15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0余项。

为践行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教育学院始终将服务宁夏教育发展作为工作导向。教育学院承担的211工程三期重点建设学科子项目直接面向中小学,针对宁夏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心理咨询、课堂教学指导成效显著。教育学院还承担宁夏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负责组织实施“国培计划”、“骨干教师”等多项国家级、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党委书记高石钢教授、院长梁向明教授、党委副书记马志霞、副院长周福盛教授、副院长王安全教授、副院长马建宏副教授、副院长丁凤琴教授,诚挚地欢迎国内外同仁就教学、科研等相关问题前来洽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