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大学在职攻读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费:¥24000

学制:3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昆明市

简介:为做好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6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6号)以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800余人,包含推免计划、统、联考计划、单考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除部分专业是按方向招生以外,其余均为按专业招生,具体请参看《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1.推免计划

《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全日制学术型及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推免。可招收推免生的专业一般预留该专业50%的招生计划用于接收推免生(公布在中国研招网上的推免生数量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

2.统、联考计划

《云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和统、联考计划,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19年10月底公布)。

3.单考计划

2020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10人,可进行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云南大学2020年为在职人员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0年我校“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招收20名(其中汉族在职考生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云南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020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所有专业均可招收,专项专用。具体要求详见《云南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最终实际的招生计划将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预计将于2020年3月份正式下达),正式计划下达后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考生若有疑问,可致电我校研招办进行咨询。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三、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一)学习方式

按照学习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就业方式

按照就业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得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法律(法学)

研究方向:不分方向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招生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四、报考条件

A. 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云南大学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第(3)条(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B.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仅限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同等学力身份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2018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应在2015年9月1日前颁发。

3.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审计(025700),会计(125300),公共管理(1252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其他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若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打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在“研招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经现场审核,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再做修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请报考考生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请报考考生查询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网站。

3.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的考生还需审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现场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应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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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老师:宋老师
咨询电话:4008032898
报名微信:eduzaizhi2020

云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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