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沈阳师范大学设立了法科。91年来,法学学科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民主建院,学术立院”的方针,发扬“严谨治学,求是创新”的学风,目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文学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位列全国A类文学院校之一,是全校7个位列A类学科的学院之一。
(一)办学条件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大小报告厅、模拟法庭。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沈阳师范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二)师资队伍
文学院现共有在职专任教师82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29人、助理教授20人、师资博士后1人。文学院共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1人,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中组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人,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7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2人,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福建省高校领军人才3人,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6人,福建省法学英才8人,沈阳师范大学南强青拔人才2人。有9人次担任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的会长或副会长。
(三)学科情况
文学院现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点、以及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
文学院设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财税法等9个教研室,此外还建立了沈阳师范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沈阳师范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沈阳师范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沈阳师范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沈阳师范大学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中心、沈阳师范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沈阳师范大学公证法律与信息化研究中心、沈阳师范大学社会治理与软法研究中心等校批研究机构,并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此外,还有罗马法研究所等23个院批研究机构。建有多个重要实验教学和科研平台:设有教育部“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财税金融法制法治研究中心”、“立法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创新平台、福建省哲学人文社科基地“国际经济法研究中心”、福建省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参与2011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四)科研成果
近5年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论文10篇,发表CSSCI收录论文379篇,国外刊物发表论文44篇;出版著作102部。
文学院编辑出版了11本学术刊物,其中《国际经济法学刊》《现代法治研究》取得正式刊号,《国际经济法学刊》入选CSSCI学术数据来源集刊。
五年来,文学院教师承担各类科研项目347项,国家级重大课题申报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新增了3个重大项目。
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8项,其中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教育部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3项;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
(五)学生培养
文学院在注重培养法律知识和法律思维的同时,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实际运用能力。法学专业的师资队伍,不仅包括专业精深的法学教师,还包括从实务部门邀请的有经验的师资,为学生开设实务课程。
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的学生辩论队享誉海内外,在Willem C.Vis国际商事模拟辩论赛(英文)、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WTO模拟法庭辩论赛和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辩论赛(英文)等多项全国性和国际性专业大赛中屡创佳绩。参赛队员曾于2006、2011年两度获得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华盛顿)诉状世界冠军,2014年获得中国第十二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冠军,2012年获得Willem C.Vis国际商事模拟辩论赛(维也纳)反方诉状世界季军,2013年获得(ELSA)WTO模拟法庭辩论赛反方最佳书状冠军。我院学生在课外学术和专业竞赛中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先后荣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次。
(六)国际合作
在国际合作交流方面,文学院已与欧美日韩及台湾地区的25所知名文学院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与美国哈佛大学、西北大学、康奈尔大学、华盛顿大学(西雅图)、英国纽卡斯尔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等高校建立了密切的联系,目前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国际化学术交流体系与文化。文学院2015年加入新丝路文学院联盟,2017年加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学习交流连续超过90天的研究生有137人,境外来本院交流学习的有140人。
(七)影响力
2017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中,厦大法学一级学科居于A列名单。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财税法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入选为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和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和“国际法律制度、两岸法律问题及和平发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211工程”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重点建设项目,法学学科获准列入“985工程”建设项目。
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及罗马法研究在国际上颇有影响。联合国贸发会议遴选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文学院领航项目” (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员,本院成为中国大陆唯一入选院校。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为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国际法学术交流平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