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80年,前身为辽宁大学法律系,是辽宁省第一所法学全日制本科教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在2012年教育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1位。
辽宁大学法学院是首批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应用型、复合型)教育培养基地和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建设单位;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辽宁省示范性专业;法学学科被列入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一层次。
法学院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现开设经济法、民商法、国际法、法理学、诉讼法、法律史六个专业),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授权点。拥有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2个省级创新团队(“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研究团队、“科技金融法研究”创新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经济法学),1门国家级精品课(国际经济法学),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际经济法学、民法学、宪法学),1个省级本科教学团队(法学实训课程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综合性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体系的构建),省级教学名师奖1人。有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19个,覆盖辽宁省内主要城市的省、市、区三级公、检、法机关及其他机构。
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26人,讲师7人,另有专职实验教辅2人,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比例为87.5%,获得博士学位者比例为64.8%。教师中45岁以上中年教师29人,35-45岁中青年教师21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含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优秀教师和辽宁省教学名师等。聘任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兼职导师1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