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26000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北京市
宪法行政法学
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并于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选拔推荐。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教学安排:
学制2年。双休日授课(寒、暑假除外)。
清华大学在职研究生上课教室在清华大学法学院。
增值服务:
免费开放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免费开放清华大学法学院全部学术交流活动及讲座资源;进修班学员视同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享受校友待遇。
学习费用:
1、进修学费人民币26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不转专业;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2、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进修学费外,还需交纳考试费、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此部分费用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
课程设置:
自然辩证法概论、第一外国语(基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宪法的基本理论与实践、中国行政法学、中国行政诉讼法学、部门行政法、行政案例分析和研究方法、经济法基础理论。
报名时间:
1、学员限招60名。
2、报名方式:
(1)填写《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卡》
(2)收到清华法学院的通知后,请携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登记表》到清华法学院报名。
(c)经审查合格者,法学院电话通知开课时间及教务管理相关事宜。
结业与学位申请:
根据进修班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和个人志愿,学员按以下三种情况完成学业。
1、学员仅参加进修班的部分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可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提供课程进修证明和已修课程成绩单。
2、学员按进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及成绩单。
3、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良好,所在单位希望学员进一步获得硕士学位时,学校将视学员的具体情况创造条件。具体规定可查询《清华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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