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26000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南宁市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广西大学在职研究生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职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学费标准
学制两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工程管理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学年。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通知为准。
网上预报名时间:以通知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报名费。广西区内报考点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上网查询。
其余现场确认地点等相关注意事项请关注广西大学研究生招考公告。
四、初试
(一)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以通知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第一天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上午 业务课一
第二天下午 业务课二
第三天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4.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会有相应体检要求。
6.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六、调剂
所有考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调人事档案。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4.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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