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前身为1991年成立的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建筑系和环境艺术系。早年的华南建设学院为省、市共管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分东院和西院,开设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给水排水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等本科专业,并于1995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00年7月,华南建设学院西院并入新广州大学,在原建筑系和环境艺术系的基础上成立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学科建设
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这三个一级学科在领域方向上相互支撑和补充,形成学科结构比较合理的城乡建设学科群。同时,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与我校的土木工程、地理学和环境工程等学科相互交叉和支撑,构成比较完整的人居环境学科集群。
在三个一级学科下,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有建筑学(五年制)、建筑学(景观建筑方向、四年制)、城乡规划(五年制)及风景园林(五年制)四个本科专业(方向),并设置了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中,建筑学硕士设有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技术科学三个二级学科方向。城乡规划学硕士按一级学科招生。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三个一级学科均是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和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统筹城乡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主导学科,与国家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有非常高的适应度。
在学科建设中,注重面向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及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需求(如城乡一体规划、建筑遗产保护、生态建筑等)开展科学研究及服务社会工作,成效显著。经过10余年的建设,本院的建筑学和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处于国内同类学科排名前20-30名,风景园林学是2011年学科调整新增的新兴学科。
教学理念
依据广州大学“博学笃行,与时俱进”的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建筑学院各学科的专业特点,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坚持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和个性教育的理念,强化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牢固树立“立足广州,面向广东,服务地方城乡建设”的基本定位,保持专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以综合能力和实践性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核心,建立与注册制度相结合,能较好体现地域文化、适应区域经济与文化发展和地方城市建设需要的教学体系,探索专业创新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