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法学)招生简章

学费:¥24000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荆州市

简介:长江大学法律在职研究生,学制3年,学费24000元。利用周末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以就读,可获得学历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100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00名,拟接收推免生人数2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推免生报名及录取有关事宜见长江大学推免生章程及推免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该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实行3-5年的弹性学制。

  

三、学费标准

  在职研究生学费8000元/人.年,学费标准按照基础学制3年计算。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长江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法律在职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范围及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始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可采取非脱产学习方式;报名条件同以上第“四”条;考试、复试录取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网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以通知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③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查。

  ④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效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境外获得学位或学历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网上报名编号。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以免耽误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2、现场确认时,考点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此,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要求备好相应的材料。

  3、在复试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大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

  4、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

  

九、复试

  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时复查,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获奖情况等材料。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在该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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