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70000
学制:2.5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武汉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我校金融学科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10年获全国首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权与专业学位授予权。
我校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依托金融学国家重点学科并融合我校经、法、管的办学优势,办学历史悠久,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一流。2015年,我校有2篇学位论文获评第一届全国优秀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全国仅有中国人民大学和我校有2篇获奖);在金融硕士学位授权点首轮评估中,我校金融硕士专项评估通讯评审得分在83所院校中位列前20%,处于第一区间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在即,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咨询和报考。
一、培养目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是为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的精神和进取的品格,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能力,适应银行业、证券业、基金、信托、投资公司,以及政府的金融管理部门、企业资金运营部门等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名额
1.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及以上从事金融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有1年以上金融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2.招生名额: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F非全日制方向)招生名额暂定为10人(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报名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以教育部统一安排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请务必在网报时选择金融专硕的F0.非全日制方向。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及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工作通知为准。
四、初试
1.考试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研究生入学初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另有金融学综合(由我校自主命题)。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以学校总体时间安排为准。
初试时间以通知为准,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复试以学校统一安排时间为准,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培养方式与学制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结合在职学习的特点采取非全日制培养方式,周末授课,授课地点为武汉,学制为2年-4年。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院及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可同时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被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
八、收费标准
经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我校金融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为人民币7万元整(包括授课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调研费等)。2年内注册前分两次交清,每次3.5万元。报名考试费及其他费用按我校有关规定缴纳。学习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学员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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