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

华侨大学建筑系创办于1983年。1992年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国侨办”的重点学科,1993年获得“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授予权,1995年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1996年初次通过全国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2000年获得“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硕士授予权。2003年创办“城市规划学”专业。2005年,建筑系升格为建筑学院,并由泉州搬迁至厦门。2010年建筑学专业被批准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1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同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一级学科硕士点。2014年,城乡规划学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业评估。2014年创办“风景园林学”专业。2017年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硕士点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业评估申请。2014至2017年,城乡规划本科学生连续四个年度在国家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竞赛中夺魁。2018年初,建筑学院获批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8年3月,建筑学学科群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双一流”建设学科。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现有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本科专业(五年制)。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本科均已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专业评估认证。建筑学院拥有建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城乡规划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建筑学院教学科研实验设施完备,获评福建省建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城乡规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建省风景园林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筑学院师资力量充足,现有专任教师85名,教师队伍来自海内外著名高校。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为侨服务”的办学宗旨,贯彻“会通中外、并育德才”的办学理念,倡导传承民族精神,融通多元文化。建筑学院办学目标是培养具有创造生活能力,具有充分的专业自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及深刻的批判精神的新型建筑师。在“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的原则指导下,强化通识教育,基于建筑主体“人”科学地组织教育内容, 紧扣“空间-人-社会”三者间的复杂性关系,寻求人文与艺术的解决方案。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高度重视建筑教育、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的整体性关系。在科研上长期着眼于闽南地域城市与建筑研究,同时积极加强与海内外的联系,而近年来多位海归博士的加盟,使地域研究与国际视野有机结合。2012以来,建筑学院获得1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使建筑学院科研总体水平稳居福建前列。另外,在社会服务与生产上建筑学院与华侨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也实现高度资源共享,为师生参与社会实践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达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根据专业特点,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精心建构实践教学体系,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设计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让学生在实战中经受锻炼,迅速成长。2012年以来,在国际性、全国性的大学生建筑、规划设计竞赛、挑战杯赛事中共获得100余项奖项。尤其是2013年在国际上最具盛名和关注度的全球建筑学专业的国际设计竞赛——Archiprix全球建筑毕业设计大奖赛中,我院学子获得最高奖——亨特道格拉斯奖(全球共7个,亚洲唯一);我院校友获得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2017年度“绿色精英奖”,是唯一获奖的中国学者,同时也是2017年全球最年轻的获奖者。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特色鲜明。与日本新泻大学、京都府立大学、早稻田大学,挪威卑尔根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荷兰代尔夫特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等高校和各国知名学者、建筑师建立包括交换生、联合设计工作坊、教师访学、学术讲座与研讨会等各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开阔师生学术视野,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与专业素养,扩展学术影响力。

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好评,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特别在港澳地区,毕业生多数已成为执业建筑师或政府公务员,并成为本行业中的骨干力量,由于毕业生在行政工作和执业中的卓越表现,华侨大学建筑学专业的学位证书已获得港澳政府的正式承认。本着“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建筑学院与澳门、台湾等形成了长期的教学科研合作。从2010年开始,在毕业设计与古建筑测绘实习中增设澳门专题教学内容,探讨针对澳门社会需要的境外生培养教学改革。(数据截止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