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29000
学制:2年
方式:周末班
地点:北京市
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
中央财经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历经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等发展阶段,1996年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长期以来,学校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51年的中央财政学院金融系,是新中国最早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在60多年的历程中,学院为社会培养了两万多名金融、保险和贸易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其中不少后来成为各级政府财经管理部门、全国性金融机构和企业集团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在培养人才的同时,学院在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为推动中国高等院校金融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财经专业高级人才的需要,满足在职人员提高财经理论水平及业务素质的需求,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决定2012年举办国际金融学专业(跨国公司理财与跨国并购专业方向、国际金融与国际投融资专业方向)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国际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特色:
丰富的办学经验
十八年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学历史、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丰富的管理经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广大学子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科学务实的课程设置
课程的设置更科学,更专业,更务实。在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之外,紧握时代脉搏,设置跨国公司理财与跨国并购专业方向和国际金融与国际投融资专业方向的系统课程,其中包括衍生工具与投资战略、国际金融与外汇投资、汇率与外汇政策研判等实用性课程,系统扩展学员的理论知识、提升学员实战操作能力。
实力雄厚的师资配置
课程更注重对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由校内具有深厚理论造诣的导师和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专业人士联袂授课。课程以学习理论知识为主,由中央财经大学自己的专家教授队伍为主要教学力量;同时更注重实践能力,重点强调在工作上的应用,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教授、金融行业高管、监管机构资深专家主办学员座谈。通过这种体系,学员不仅可以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同时可具备相关领域实际工作能力。
提供学员广泛的交流平台
在学习课程同时参加定期举办的专业发展讲座及研讨会,协助学员多方面发展专业技能和软性技巧,了解政策、法规和技术快速革新而带来的变化,以增进学员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提升全体学员的素质,在强大竞争中保持独特优势。
以知识、人脉、事业为核心,课程学习与校友活动。我校校友分布涉及财政、税务、银行、证券、房地产、高新技术、投资、贸易等多个行业。学员通过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建立高端的人脉资源网络。
学员在享受丰富人脉资源的同时,也需要通过参与组织活动来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金融学院鼓励学员作为召集人组织策划学员活动,可以是形式多样的学术、文体或联谊活动,如Party、业务洽谈会、案例讨论会、专题会议、体育比赛、音乐会等,也可以将工作或生活中要解决的问题形成活动主题。
在职研究生教学、考核与结业:
1、教学:所有课程均参照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设置,采用自学、课堂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在学习期间内,学校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进行集中面授,其余时间由学员按要求自修。
2、考核: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部分课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采取题库方式;其余课程采取闭卷或开卷考试的方式。
3、结业:学员学完上述课程,并经学校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注:经常缺勤者,学院将取消办理结业等相关事项。
学制:
二年
入学资格:
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者均可报名。
学习费用:
1、中央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29000元/人;报名时一次交清,由中央财经大学开具发票。教材及参考书按学校提供的书目清单,根据自身需求自购。
2、参加授课期间发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退学:
1、开学前申请退学,学费可全额退还,报名费不退;
2、开学一个月内申请退学,学费退一半,报名费不退;
3、开学一个月后退学不予退款。
报名与缴费:
1、报名日期:即日起开始报名
2、缴费时间与方式: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财务处管理制度要求:
(1)报名学员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4:00可咨询、刷卡交费,并开具发票;
(2)节假日(暑假)期间,学生可转帐或汇款,费用:29200元
学位申请:
进修班学员拟申请学位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11)5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4、修完学校规定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撰写硕士论文,并参加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者经中央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审定,授予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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